告家长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为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麦积区教育资助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让每个需要帮助的学生家庭得到帮助,同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给予精准资助,做到“应助尽助”,现将资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前减免保教费
1、享受对象:
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幼儿以及普惠性幼儿园中非甘肃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2、享受标准:
最高减免1000元/生/年,就读幼儿园保教费收费低于减免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标准免除;收费超过减免标准的,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向幼儿家庭另行收取。
3、享受形式:
每年春、秋各减免一次,减免资金由幼儿园报名时直接免除。
二、义教阶段“两免一补”和营养餐
(一)享受对象:
1.“两免”享受对象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
2.“一补”享受对象为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以及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等存在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2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3.“营养餐”享受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二)享受标准: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免收杂费和教科书费(教辅除外)。
2.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1)小学1250元/生/年。
(2)初中1500元/生/年。
3.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1)小学625元/生/年。
(2)初中750元/生/年。
4.营养餐:按5元/生/天的标准为学生提供膳食补助,全年按照学生在校200天概算,概算资金1000元/生/年。
(三)享受形式:
1.杂费按照学生人数由财政拨付到各学校作为办公经费(不向学生收取)。
2.教科书免费发放。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春、秋各发放一次,由学校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学生资助卡。
4.营养餐: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实际在校天数,提供等值优质营养早餐或课间加餐。
三、高中助学金和免学杂费
(一)享受对象:
1.高中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高中免学杂费享受对象为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对于新进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重新认定,符合条件的方可享受相应资助政策。其中,对于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将其认定为可以享受免学杂费等政策)。
(二)享受标准:
1.高中助学金2000元/生/年。
2.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为学生就读学校的收费标准(省级示范性高中市二中、市九中每年学杂费136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市八中每年学杂费1060元;农村学校市十中、新阳中学每年学杂费594元、启升中学参照农村学校每年减免学杂费594元,超过部分可以向学生收取)。
(三)享受形式:
每年春、秋各发放一次,助学金由学校将资金发放至学生资助卡;免学费资金由学校报名时按标准直接免除。
四、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
(一)享受对象:
1.中职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我省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中职学校农村学生。
2.中职奖学金奖励对象是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3.中职免学费享受对象是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享受标准:
1.助学金2000元/生/年。
2.奖学金6000元/生/年。
3.免学费普通专业2000元/生/年,农医类专业(不含口腔和美容)2300元/生/年,艺术类非戏曲专业3000元/生年,艺术类戏曲专业6000元/生/年。
(三)享受形式:
每年春、秋各发放一次,助学金、奖学金由教育局、学校将资金发放至学生资助卡;免学费资金由学校报名时按标准直接免除。
五、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享受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
(二)贷款金额: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三)办理流程:
5月份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就读高中参加预申请,8月份教育局统一组织助学贷款办理,11月份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向学生所在高校划拨贷款资金。
天水市麦积区中滩中心学校 宣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