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7日上午,白沙镇派出所陈仕贵指导员应邀来到我校,为学生们举办了一场法治教育讲座。该讲座由陈仕贵指导员主讲,学校班子成员、教职工以及全体学生全程参与。
首先,陈指导员向同学们简述了什么是法律?介绍了一些与未成年人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这些法律都明确规定了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陈仕贵指导员希望同学们做一名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接着,陈指导员对学生们进行了预防电信诈骗安全教育。他说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以冒充他人及仿冒、伪造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的方式达到欺骗的目的,如冒充公检法、商家公司、厂家诈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等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和冒充招工、婚恋、贷款、中奖、手机定位等形式进行。
还通过具体的生活事例,告诉老师们如何防止被骗,也教育学生在生活中如何避免发生电信诈骗事件。
关于防溺水安全教育,陈指导员要求全体学生背诵“游泳六不准”。还通过举例教育学生不能私自去游泳,以及私自去游泳已经发生的溺亡事件。
青少年禁毒安全教育,陈指导员告诉我们的学生毒品有哪些危害;还提问学生常见的毒品种类有哪些;我们小学生怎样预防毒品的侵害;通过发放宣传单对学生进行防毒安全教育;让学生参观了毒品的不同形式和种类,让学生亲眼目睹了毒品的不同种类,有效提高了学生预防毒品侵害的能力。
关于交通安全教育,陈指导员告诉学生们:
1.横穿马路一定要慢行,要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则;
2.接送学生的车子,在车子停稳后再上下车,开门时注意后方车辆;
3.乘车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向窗外、不向外抛洒物品;
4.未满12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不满16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车、摩托车;
5.拒绝乘坐黑车和超员车辆。
关于校园欺凌安全教育,陈仕贵指导员告诉我们:
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列举具体的事例,说明新的法律规定年满12周岁的学生在什么情况下要负法律责任。
因为偷盗行为在新成村也时有发生,所以陈指导员还教育我们如何防止偷盗行为的发生,他还通过具体的偷盗行为(偷电车等行为),说明这种行为是会被派出所抓起来关押的,也希望父母还要对孩子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增强孩子的法律意识。父母要让孩子明白哪些是违法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孩子只有懂得了社会规范,才会逐渐增强法制观念,才不至于去做违法的事情。
最后,陈仕贵指导员还对我们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他要求:
1.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强化消防意识,重视消防工作。不要玩火,不要玩弄电器设备,不用的电器(如充电宝、手机充满电等)要及时拔掉电源,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2.不私拉线、或者晚上进行电车充电。禁止在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为电动车充电,防止发生火灾。
3.电视机、空调、手机充电器等家用电器不用时要拔下电源插头,以免造成短路引起火灾。
4.查看家中电线有无老化、破损现象,电气线路有无超负荷使用情况。
5.检查燃气管道安装是否牢固、软管是否老化漏气;燃气炉灶是否通风良好。
6.学会正确的逃生方法,火灾发生时,了解如何用湿毛巾捂住嘴鼻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按照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此次法治活动进校园,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同学们成长的道路。它不仅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更为校园的和谐稳定注入了强大动力。我们相信,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同学们将更加知法、懂法、守法,以积极向上的姿态,迎接未来的挑战,共同书写美好人生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