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琴亭学校第十周周末安全温馨提示

ʚCHENɞ
创建于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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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周末,安全温馨提示送给家长和同学,祝大家平安快乐!

一、交通安全

1.所有家长、学生出行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2.骑行时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禁止超载。

3.学生未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动车上路。

4.注意礼让他人,认为"别人应该为自己让道",极易导致碰撞,引发冲突。

5.同学们要记住: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出行是防止交通事故的铁律。横穿马路和遇路口要特别注意过往车辆,文明礼让不抢行,"一慢二看三通过"。

‍二、防溺水安全教育

1. 牢记防溺水“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2. 远离野外危险水域,遇到他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应立即呼救并寻求帮助。

3. 假期如果要游泳,一定要在有安全保障的正规场所,且有大人陪同。

三、防校园欺凌

1.保持镇定。

2.求救,上学和放学路上要尽量结伴而行,避免单独一人行走。

3.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如遇危险情况一定要以自身安全为先。

4.同学之间保持良好互动关系,不要因为小事而产生怨恨。如遇矛盾,可寻求家长或老师的帮助。

5.及时报告。不管遭遇怎样的恐吓,一定要及时向老师或者家长报告。

四、防性侵

1.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到四周没人或者偏僻的地方去;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者他人的饮料和食品:牢记陌生人或熟人都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

2.对于不当或不舒服的身体接触,要勇敢说“不”; 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110。

3.遭遇袭击的时候,尽可能大声呼救,制造动静,给对方施加心理压力;一旦脱身,及时向警察或者路人求助。如果遭到侮辱或性侵害,不要隐瞒,一定要及时报警,避免再次受到伤害,要勇于保护自己的权利。

五、防火防电安全教育

居家期间注意防火用电安全,教育孩子不要用湿手接触插座,不要接触带电的物品。不要玩火,不到野外生火,不玩打火机、火柴。不去河边玩耍。

六、防电信网络诈骗安全

电信网络诈骗花样繁多,请家长提高警惕,不轻信陌生人,谨防上当受骗。同时,教育孩子学会自我保护,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警求救。切记不听、不信、不转账,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安全是幸福生活的基石。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祝大家周末愉快!

编辑:刘郭晨

‍初审:朱明龙

‍二审:樊芳芳

‍终审:王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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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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