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电动自行车经销商:
按照商务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公开征集我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企业及个体户,请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积极参与,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二、参与范围
1.在大荔县登记注册或实际经营,从事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企业个体户;经营稳健,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销售、回收、安装、售后等全链条综合服务能力;
2.与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商品进购、销售、维修等各个环节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3.与参与政策实施活动的服务平台、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同意配合云闪付APP及支付宝平台企业做好机具配备,并使用服务平台企业相关机具进行订单结算,并开具相应销售发票;
4.承诺在本次活动期间不涨价,不为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同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5.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同意做出诚信经营承诺,坚决抵制骗补、套补等行为;
6.同意且能够建立完整清晰、可追溯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核,并同意以最终审核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联系电话,订单信息、发票信息、销售额、补贴额及收旧信息等);
7.对因参与活动企业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造成资金损失的,同意由相关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8.商务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视频会上明确:(1)旧车应当有车牌,旧车登记持有人与新购车不是同一人也可以参加以旧换新。(2)合规企业合规产品不局限于工信部发布的白名单。(3)已经登记挂牌的,包括挂临牌的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可以参加以旧换新。(4)个体户和小微企业均可参加以旧换新,不限制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三、申报材料
1.参加渭南市以旧换新活动申请表;
2.参与渭南市以旧换新活动承诺书;
3.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回收拆解企业不提供);
5.2020年以来“信用中国”诚信报告;
6.各汽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以旧换新活动方案。
四、报名方式
1.企业申请。拟参加渭南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在11月12日前,分类别将相关申报材料逐一盖章,并扫描为电子版,连同纸质版报送至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股。
2.初审核查。由商务局对经销商报送材 料和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资料报送市商务局。
3.复查审核。市商务局对报名经销商资质进行复查审核后,列入参加渭南市消费品活动名单并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哄抬价格、套取奖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本次活动实行属地监管制,所有参与经销商要接受县商务局监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风控主体责任。
3.请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及时了解政策,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共同为大荔县经济繁荣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联系人:穆鹏飞 联系电话:0913—3256130
大荔县商务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