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一)农村学前公用经费补助
资助对象:全区农村幼儿园学前三年幼儿。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100元。
(二)农村学前取暖费补助
资助对象:全区农村幼儿园学前三年幼儿。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元。
(三)农村学前幼儿伙食补助
资助对象:全区农村幼儿园学前三年幼儿。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450元。
(四)农村学前幼儿免费教科书
资助对象:全区农村幼儿园学前三年幼儿。
资助标准:免费教科书每学年国家按13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两免一补:即免学费、免课本费。一补: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1.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资助对象及范围: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进行补助,全覆盖。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2.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资助对象及范围:全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区内初中班学生。
资助标准:免费教科书每学年国家按小学90元,初中180元的生均标准给予补助。
3.农村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助对象及范围: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
4.农村中小学取暖费补助资助对象及范围: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20元。
(二)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阿克苏市从201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提供的营养补助资金。
资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及区内初中班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天4元,全年800元(按照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学生伙食补助。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三免一补: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课本费。一补:高中国家助学金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全覆盖。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年每生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建档立卡学生享受最高档次。
(二)南疆四地州免学费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标准:标准为每年每生1200元。
(三)免教材费政策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标准:标准为每年每生670元。
(四)免住宿费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标准:标准为每年每生400元(地方财政承担)。
四、贫困大学生资助
(一)浙江援疆内地高校阿克苏籍大学生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及范围:内地普通高校就读的阿克苏籍家庭困难的本科生、专科生、预科生(考入内地大学的贫困学生)
资助标准:标准为每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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