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同司法所组织13名社矫对象开展主题为“一个独特的我”的团体心理辅导。
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到探讨“我的名字”,分析“我从判缓事件中观察、感受的情绪情感,以及理解我的需要及发展有效行动策略”的体验、讨论、分享的活动中来。
社矫对象在讨论分享互动中,通过观察和讨论,学习了解别人、理解别人,进而探索自己的名字寄托着父母的期待和希望,树立积极的生活观和价值观;从参与犯罪活动被判缓事件中,觉察到自身的无奈、懊悔和迷茫等负面情绪,厘清对自由、尊严、自信等价值追求和需要,制定出接受法律的惩处,在社矫期积极配合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行动策略。
在辅导中,社矫对象小张深有体会说:“我被判缓刑后,我陷入了无奈、懊恼和自责中,现在我明白自己的需要是自由的、有尊严的生活,要做的不是懊恼自责,而是学习法律文化等知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