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市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 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推进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集中百日攻坚行动落地见效,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迅速组织骨干力量,着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2024年11月6日上午,执法一大队牵头召开电动自行车租赁领域违法行为案件研讨推进会,会议由执法一大队负责人李刚主持,支队法制大队、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未央大队、新城大队相关领导和办案人员参加会议。会上,未央大队、新城大队办案人员在介绍有关电动自行车租赁领域经营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的基本情况后,提出目前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违法行为的认定;二是法律法规的适用。针对办案人员提出的问题,支队提出了具体意见,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一是向涉案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协助调查函》,确认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二是按照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确定适用法律条款,特别是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运用;三是如当事人违法行为涉及犯罪,需追究其刑事责任,按照支队涉刑案件移送管理规定,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置。
2024年11月6日下午,执法一大队联合未央区执法大队,对开元南路沿街电动自行车租赁商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期间,发现1个商户涉嫌在电动车上改装使用超出国家限定标准的电瓶,涉案车辆多达160余辆,未央区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一大队指导下,现场对该商户进行立案调查,相关案件由未央区执法大队办理。
下一步,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将按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安排,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联系各辖区执法单位,指导各辖区执法单位做好电动自行车租赁领域案件查办工作,为守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