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
规范化建设宣传
请说普通话 请写规范字
推广普通话的意义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是现代汉民族各方言区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也是《宪法》总纲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2001年1月1日起实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地位。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大力推广、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有利于克服语言隔阂,促进社会交往,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各地区的交流,维护国家统一,增进民族的凝聚力。
国家推行规范汉字的制度
学校的教育教学用字,机关公务用字,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媒体用字,公共场所的标牌、宣传标语、广告等用字。
学校是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主要阵地,我校将“从我做起”,人人说好普通话,人人使用规范用字,“小手拉大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大力推广普通话,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促进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深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什么是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什么是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
语言文字工作方针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继续推动语言文字改革工作,使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我国的语言文字政策
(一)基本政策
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共存,禁止任何形式的语言文字歧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国家大力推广、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努力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二)一般政策
国家保障公民的语言权利,为公民学习、使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国家保障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与发展;重视并保护弱势语言和弱势群体的语言;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国家推广普通话不是为了消灭方言,方言在一定领域和特定地区将长期存在;国家重视提升国民语文素质;国家重视语言资源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经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实施将有力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对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发展科学文化、提高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增进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均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
第十八条
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第十九条
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二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六条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三十七条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