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来喽

咯咯咯~
创建于11-04
阅读 571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涉及事项有食品经营许可、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过去办理时需分别到行政审批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消防管理部门申请,现在只需从河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网上申请或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申请即可,有效解决了过去“进多扇门跑多扇窗”等问题,减轻群众跑办负担,压减群众的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

一、办理渠道:申请人可以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或到曲周县政务服务大厅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服务窗口现场办理餐饮店“一件事”。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实名注册后,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或“冀时办”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按照页面引导选择曲周县,进入餐饮店主题事项申报流程;

2、阅读“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填报须知,知晓并确认相关内容;

3、所需材料和证件扫描或拍照上传;

4、根据情形引导选择内容并通过预检申请条件后,填写“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表;

5、线上申报结束;

6、用户可在专区首页右侧点击【我的办件】或【草稿件】按钮,线上查看办件进度。

三、申报材料

四、申请条件

1、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效力相同)

2、食品经营许可

(1)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

提供户外招牌设施外观、长宽、材质、设计效果图或实景图,并承诺落实市容及安全管理责任。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 提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2) 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经营场所除外),可不申请办理消防安全检查。

五、咨询电话:0310--8858082。

六、办公地点:曲周县公仆路20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办理中心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窗口。

阅读 571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