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
三、受理条件
破产管理人须依法由人民法院指定,且提交申报材料齐全。破产管理人具体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核查申请表 (线上填写)、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电子扫描件)、 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电子扫描件)、核查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列明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号,加盖管理人印章)。
三、服务事项
税务注销、企业注销登记、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注销社会保险登记、银行账户预约注销、企业印章注销等事项。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五、提交材料
1 核查申请表 在线填写电子表单,勾选核查内容 1份
2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上传电子扫描件 1份
3 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上传电子扫描件
4 核查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上传电子扫描件 1份
六、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方式:破产管理人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或冀时办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上传《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电子扫描件)、《人民法院指定 管理人决定书》(电子扫描件)、《核查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在线填写《核查申请表》勾选核查内容,提交核查申请。线上申请结束后,申请人可前往“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我的办件”查看办件进度。
2.线下办理方式:企业在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专区提交一套申请材料,通过内部流转、并联办理,完成企业破产信息核查。
七、办公时间和地点
1.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公地址:临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
3.咨询电话:0310-8645302。
八、是否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