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和营养膳食经费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食材采购工作,规范日常的采购和服务程序,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食材质量,切实为学校提供质优价廉的食品和服务。经校级家委会和轮台县第七小学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制定轮台县第七小学2024年食材采购供应商线下招标方案。
一、询价时间和地址
时间:2024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6日截止。
地点:轮台县第七小学
二、询价范围
米面油、蔬菜类、肉类(牛肉)、鸡蛋、调料、副食品、豆制类等商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优先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2、要求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有效日期内的健康证、产品检验检疫证书或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并存档备查。
3、食堂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乙方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严禁“三无”产品或腐败变质、生虫、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食堂。
4、2023年11月2日到2024年11月2日期间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因食品安全问题处罚。
四、服务要求
1、供货商应将食材送至指定的地点,需在采购小组成员的要求下(有监控位置)进行食材的验收工作,配合采购员做好验收并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重点检查食品的包装完整性、保质期、有无变质或污染等迹象。
2、供货商提供最新日期的原材料食材,采购员有权进行验收,如发现供货商与采购清单不一致(如:食材数量、规格、品牌、质量等)有权拒收并要求退换货。
3、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配送能力,食品配送须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保食品安全,配送车辆须安全无毒、清洁卫生,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
4、学校监督小组或膳食委员会不定期对供货商经营的食材品质及来源进行检查。
五、注意事项
1、供货商须将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公司经营相关业绩、相应产品清单价格、生产企业证书等材料一起上交轮台县第七小学。
2、签订合同时,须明确合同期内采购商品清单及采购价格。商品采购价格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再变动。如确有需要变化,学校须通过询价过程确定商品采购价格。
3、供货商开具正规发票,原则上每月结一次帐,送货单作为附件。
4、若供货商所提供的食材经抽检不合格或未按时保质足量的,该批次产品一律无条件退回。如果两次发现抽查不合格的,学校将终止其供货资格。
六、询价成员
轮台县第七小学成立询价小组(领导班子、采购员、食品安全员、大厨、膳食委员会成员有教师代表、人大代表、乡政府工作人员、村委会工作人员、个体户、警察等)进行询价。询价小组成员负责按询价周期和要求定时进行市场询价,每次询价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询价商家不少于三家。
(一)询价周期
询价小组一月一询价,一月一轮询。
(二)询价标准
(1)查验营业执照等原件与复印件的异同,无相应资质的供应商一票否决。
(2)根据资质情况、硬件设施、产品介绍、服务承诺品牌优势等实地察看。
七、线下询价时间
所有材料必须于2024年11月6日下午15:00前交到轮台县第七小学后勤保障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下午16:00准时开标。
咨询电话:库老师-18999628728
轮台县第七小学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