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员们的法治教育,提升队员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校园环境,预防校园欺凌。11月1日下午,鹿泉区寺家庄镇中学少工委开展了“引航青春 法护成长”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普法活动主题为“对校园欺凌说不",由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的崔亚楠律师进行宣讲。七年级中队辅导员、少先队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第一项,由王丽岩副书记为崔亚楠律师颁发校外辅导员聘书。
活动第二项,少先队员代表为崔律师佩戴红领巾。
活动第三项,普法活动开始
活动伊始,崔律师生动的讲述了三个小故事,并让队员们判断故事中人物的行为是否属于校园欺凌。故事生动有趣,队员们听得津津有味,同时也在思考中加深了对校园欺凌的理解。通过这种方式,队员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也明白了哪些行为是不可取的。
崔律师与队员们的积极互动、问答,引导出本次普法活动的核心目的对一切校园欺凌说不!
分析种类,明确认识
崔律师为队员们清晰的介绍了校园欺凌分为身体欺凌、心理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财务欺凌五大类。让队员们对校园欺凌的认识更加全面深刻。
剖析危害,引起重视
随后,崔律师详细阐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身体上的伤害,还会对其心理造成严重的创伤,影响其学习和生活。欺凌者也会在这个过程中养成骄横跋扈的性格,难以融入到正常的校园生活。同时,校园欺凌也会破坏学校的和谐氛围,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队员们听后,纷纷表示要坚决抵制校园欺凌。
阐述代价,引起警戒
崔律师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方面为队员们介绍了校园欺凌需要付出代价。队员们通过学习明白年龄不是校园欺凌的保护伞,实施校园欺凌必定会付出代价。
传授方法,积极应对
最后,崔律师向队员们传授了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和口诀。队员们要学会尊重他人,与同学友好相处;如果遇到校园欺凌,要勇敢地说“不”,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察求助。在遇到校园欺凌时要学会收集证据,利用证据保护自己。崔律师还鼓励队员们要团结友爱,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此次普法进校园活动,使队员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提高了队员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队员们一定会牢记崔律师的教导,拒绝校园欺凌,共同构建一个美好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