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计划
一年级开设7个班。
三、报名时间:8月26日——8月27日
1.2019年8月26日上午8:00--12:00,城区户籍一年级新生报名预录。逾期不予受理。
2.2019年8月26日下午14:30--18:00——8月27日上午,非城区户籍一年级新生报名预录,逾期不予受理。
3.严禁家长提前排队报名。
三、招生对象及材料提供:
(一)招生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
(二)招生办法
一年级新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城区户籍;②非城区户籍但在城区内购房居住;③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稳定住所和固定监护人。城区公办学校优先满足城区户籍学生入学,然后招收在城区购房居住的人群子女,最后根据学位情况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须带学生本人。
1、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按所属学区在指定时间到学校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①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和儿童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与法定监护人姓名完全相同)和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③一年的水、电费缴费凭证。④儿童免疫接种卡。招生学校先进行核查登记。
2、在城区购房居住的非城区户籍人群子女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①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和儿童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其复印件(与法定监护人姓名完全相同)和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③一年的水电缴费凭证。④儿童免疫接种卡。招生学校先进行核查登记。
3、若学校一年级学位未满,8月27日下午可报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①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规范的租房合同。③一年水、电费缴费凭证。④儿童免疫接种卡。⑤经商者出具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姓名必须是学生监护人——父亲或母亲),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⑥家长承诺书(见附件)。⑦接收学校要求的其它必要证件。招生学校先进行核查登记。
4、所有证件资料统一装入档案袋中,并注明姓名及证件名称。
5、所有城区小学对核查登记学生全部进行入户调查,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随时接受教体局检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学生进行预录,学校将预录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公示正式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