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万圣节。何谓万圣节?乃是西方国家的传统节日,分为每年10月31日的万圣节前夜(Halloween,简称“万圣夜”)和11月1日的万圣节当日(All Saints' Day,被称为“诸圣节”、“诸圣日”)。
关于万圣节的起源,普遍说法认为,万圣节源于爱尔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等古西欧国家的丰收庆典和鬼节,随着天主教会将11月1日定为诸圣节,因日期相近逐渐合二为一。19世纪随着爱尔兰移民将关于万圣节的习俗带到北美,万圣节再度褪去了宗教意义,成为以欢庆为主的传统节日。
在万圣节来临时,小孩会装扮成各种可爱的鬼怪逐家逐户敲门,要求获得糖果,否则就会捣蛋。由于传说当晚各种鬼怪也会混在人群中,人们也会将自己装扮成妖魔鬼怪。此外,还有着雕刻南瓜灯、恶作剧、咬苹果等节日习俗。在英美等国家则会举行大型活动以庆祝万圣节,例如约克郡的万圣节庆典,纽约市的万圣节大游行等等。
对于基督徒能否过万圣节,早期教会并未明确禁止。只是到了近代,有人认为这个节日的起源与魔鬼相关,主张基督徒不应该过万圣节。近来对万圣节最著名的评断来自帕特·罗伯逊(Pat Robertson),他称万圣节为“魔鬼的节日”。因此,他宣称说,基督徒过万圣节是完全错误的。
当罗伯逊彻底地否定这个节日时,他并没有很好地考虑以下几个问题:某个已经从异教渊源演化至今的事物,在今天多大程度上仍然受到它异教源头的污染?浸信会南方神学院院长阿尔伯特·莫勒(Albert Mohler)指出,万圣节的黑暗面早已从异教的仪式演进成为纯粹的商业迷恋。罗伯逊忽视了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万圣节只是糖果节。美国每年四分之一的糖果是人们为了万圣节购买的。当然,基督徒穿上女巫或者小妖精的衣服是感受不太好,可是如果你认为戴上吓人的面具或者涂上恐怖的化装就会让你跟黑暗权势相通,那也有点太天真了。
除此之外,这种简单粗暴的拒斥立场还有两个有内在的问题。第一,那些主张拒绝某些节日的人自己也并不前后一致。我们应该因为某个节日有过度的倾向而彻底拒绝它吗?换句话说,如果感恩节和圣诞节总是带来暴饮暴食,那些节日是不是也应该被指责呢?毕竟贪吃是罪,不是吗?第二,这种抵制的立场很多时候都假设说外部的邪恶世界会给基督徒的信仰带来污染。但耶稣告诉我们的却与这一观念截然相反(马可福音7:21-23)。我们生命的果子(无论是圣洁还是犯罪)都不可避免地是从心发出。如果我们的心是倾向犯罪的,那我们总能找到犯罪的方式。罪的确带来败坏,但是罪并不是仅仅存在于“世上”,而是在每个人的心里。拒斥的立场错误地认为罪主要是关乎我们做什么,而不是关乎我们是谁。
对万圣节历史的认识,以及圣经关于基督徒有自由去决定如何参与文化的教导(林前10:23-33),可以引导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良心来决定如何对待万圣节。
即便如此,基督徒如何对待或参与万圣节仍然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要在重重迷雾中找到航向,一个基督徒必须谨慎地区分万圣节中纯粹文化方面的实践和跟宗教有关的做法。如果我们参与万圣节,我们需要非常小心。让孩子们穿得很可爱去要糖果,与参加万圣节狂欢派对,以及穿冒犯人的化妆服、或者穿过分、无节操的衣服,那是有很大区别的。所以,泛泛而谈地断定我们应该拒斥或接受万圣节是过于简单粗暴的。我们肯定不应该感到有压力必须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