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为高空刺客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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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2024年10月21日报道,记者从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周某死刑,立即执行。遵照最高法下发的死刑复核裁定,周某被执行死刑。2023年6月,28岁女子小娄在吉林省长春市一夜市小吃街被周某从高空抛下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抛砖男子此前还曾在高楼向外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三罐未开封可乐,砸到另外二人。同年12月1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四万余元。

    一、恶意高空抛物,折射出多种社会问题亟需反思。遵照最高法下发的死刑裁定,周某于10月21日被执行死刑,此案也得以最终了结。但是,这一悲剧的根源绝远远未得以彻底解决。高空抛物案件屡屡发生,其背后隐藏着深层次的社会问题难以想象,多种社会问题亟需社会的共同反思与解决。一是法律的震慑度不足。目前对于我国关于高空抛物的法律规定是最新颁布的《民法典》,除了《民法典》外,还有《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的意见》《刑法》等对高空抛物行为都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相关法律的实际执行中,总存在着取证困难、处罚力度不够等原因,使得案件难以得到有效的解决。对高空抛物案件只有严惩,法律重锤才能达到震撼作用。通过合理严惩,让法律的威慑力深入人心,才能有效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二是物业管理的缺失也是急于解决的问题。由于许多小区的管理不到位,小区内监控摄像极其不完善,从而对高空抛物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易于让高空抛物分子带有侥幸心理。三是社会不良心理问题。在“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中,据检方指控,被告人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杀害地面不特定人员。周某在庭上也表示“自己就是想死,又不敢往下跳,就想砸死别人来求死”,这种极端的心理反映出当今社会在心理教育方面的严重缺失。

    二、法律没有任何宽宥的余地,能否刺醒心怀侥幸的抛物者。从近年来曝光的一系列案件看,在立法、司法、执法的强力推动下,不少高空抛物者都被追究了相应责任。周某被核准死刑,立即执行,释放了司法机关严肃查处高空抛物案件、严惩违法犯罪人员的强烈信号,也能进一步遏制高空抛物乱象,更好地维护人们“头顶上的安全”。就个案来说,被告人周某并不是普通的抛物者,他厌世、仇视社会,在法庭上说就是想死,又不敢往下跳,就想砸死别人来求死。如今被执行死刑,其实是他犯罪所追求的目的。司法机关对周某的死刑判决,主要基于其犯罪动机、行为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大。而有一些没有造成死伤、甚至无人发觉的高空抛物行为,以及仍隐藏在冰山下没有被真正“刺痛”的抛物者,在侥幸心理的加持下,可能还会继续制造新的危险,扰乱人们的生活。需要思考的是,如何真正对他们起到震慑和教育效果?治理高空抛物乱象,向这种顽瘴痼疾开刀并不容易,需要打出一套强有力的组合拳。一方面,需要加大执法力度,不因后果轻微而放纵,也不因情形复杂而放弃,让每一个高空抛物行为都受到应有的惩处。另一方面,还要加强教育警示,法律上关于惩治高空抛物的规定,应当随着普及性教育而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包括周某被判处死刑在内的典型案例也应警钟长鸣。正如被害人家属所说,“希望判决结果能给这类事件一个警示”,这幕悲剧发生过后,对于高空抛物的治理仍需深化,跳出个案的窠臼,综合运用司法执法、警示教育等手段,强化震慑防范,真正化解“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三、律师认为此案对有效遏制高空抛物具有重要意义。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公诉意见认为,应当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周某定罪处罚。周某犯罪动机、行为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大,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周某到案后、庭审过程中没有表现出歉意和悔意,建议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庄玉武律师认为,此案无疑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判决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它强调了高空抛物行为的严重性和法律对此类行为的严厉态度。然而,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和复杂性,未来的判决将取决于具体案件中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情况。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殷清利律师解读认为,公开报道中,周某一案可能是高空抛物案全国首例死刑判决,该案对于有效遏制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的形势起到最富有说服力的作用,该案也必将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惩罚、规范和预防功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央视新闻发表的专家详解中说,长春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它的后果非常严重,造成了人员的死亡,情节主观恶意比较大,情节比较恶劣。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理,维护法律的尊严,也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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