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人社局】组织召开全区人社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

兴安人社
创建于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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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地区人社局组织召开全区人社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省人社厅和地委行署、地纪委监委最新部署要求,全面调度各县(市、区)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以更严的基调、更实的举措,超常规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地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中尉主持会议并讲话。地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娄来福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全区人社系统将上级部门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和全局工作实际深度融合,坚持对标对表,细化责任分工,认真梳理认领任务,集中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系统查摆问题26个,完成整改23个;追缴丧失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违规冒领资金20万元;核查5人重复参加养老保险,办理退费21.6万元;建立健全工作制度27个。

      会议强调,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虽然全区人社系统通过严实的工作措施,推动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随着整治的不断深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全系统要认清集中整治工作新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住年底前两个月的攻坚决战期,坚持“超常规推进,务必见实效”,最大限度回应群众关切,最大限度查处群众身边“蝇贪蚁腐”,最大限度纠治基层形式主义,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干部作风的转变、党风政风的好转、党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议要求,全区人社系统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四个亲自”和“六项职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其他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定期深入分管领域,调度集中整治进展情况,抓实问题整改,做好建章立制,推动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和为民办事等任务落实落地。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围绕本次全系统上下联动巡察重点,深入查找履职尽责方面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岗位的政风行风、风腐关联问题,强化问题上报审核,把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等浅表化问题剔除重报,坚决做到见人见事。要持续加强制度建设,进行类案分析、关联分析,找准普遍发生、反复出现问题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易发多发领域、重点关键环节存在的制度漏洞。同时,要认真总结提炼本单位、本部门突出成效,对具有普遍参考意义的,及时固化为制度机制,形成典型经验进行推广。

      会议以视频的形式召开,漠河、加区、塔河、呼玛、松岭、新林、呼中人社局分别就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地区人社局处级以上领导,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局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全体同志,以及各县(市、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和负责集中整治工作业务骨干等参加了会议。

供稿:机关党委

责任编辑:梁秀文

审核:唐艳春

监制:王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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