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4年10月29日,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主持绿地悦城小区环保问题约谈会,约谈单位为:海口绿地鸿翔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绿地集团)、悦城小区业委会。
经查,悦城小区污水处理站由绿地集团出资建设,2023年底完工,2024年8月重新完成设备修复。绿地悦城为灵山旧改项目安置房小区,现由悦城小区业委会负责管理,业委会尚未办理污水处理站交接手续。会议上,业委会反映:第一,安置房产权和当地政府交接不清,部分物业无法收取费用;第二,小区物业费太过低廉,日常管理捉襟见肘,无力再负担污水处理费用。第三,2024年7月,业委会将情况说明上报灵山镇政府和美兰区政府,希望协调解决小区污水处理站运行问题。
会议上,四大队教导员杨正飞向绿地集团进行普法教育,着重介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绿地集团的主体责任,如果污水处理站未正常运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绿地集团现场负责人表示,集团已经负担污水处理站建设费用,但后续运维费用问题也无力继续支付。为妥善处理污水处理站运维问题,绿地集团将联合业委会拟文上报当地政府,希望政府协调解决污水处理站运维问题。
最后,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将继续督察绿地集团和业委会,落实污水处理站后续运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