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深入地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近期,海口镇河长办按照上级河长办工作要求,扎实抓好专管员巡河工作。
1. 抓好河道专管员工作职责
要求河道专管员在巡河过程中向村民宣传有关河道管理的规章制度,制止违反《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各种行为;对责任管护的河道、沟渠进行日常巡查、管理,保持河坡、水面清洁,及时打捞和清除河内垃圾、杂物以及水面漂浮物,发现问题及时向镇河长办汇报;
及时制止、报告河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乱倒生活、建筑物垃圾,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坡上占地建房、违法取土、违章搭盖等;各村河道专管员要做好日常河道巡查工作。做到一日至少一巡,每日要按照上级要求的巡河时间及巡河长度开展巡河。
2. 抓好河道专管员工作流程
要求河道专管员需要每天对负责的河道进行巡查,至少一天一巡河。在巡河过程中,要仔细观察河面、河岸的情况,包括水质是否异常、有无漂浮物、河岸是否有垃圾堆积、是否有污水排放、是否有非法捕捞或采砂等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后,及时拍照记录,并通过规定的渠道(如巡河 APP、工作微信群等)向上级河长办或相关部门报告。对于一些轻微的问题,如少量垃圾,河道专管员可以当场进行清理;对于较为严重的问题,如非法采砂、排污等,需要等待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于上级部门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河道专管员要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抓好河道专管员工作考核
镇河长办公室派专人对各村河道专管员进行考核、统计,每天根据巡河 APP统计结果发现有若河道专管员当天未开展巡河工作的,进行及时提醒,督促河道专管员开展巡河工作。
镇河长办考评采取“月小评、半年考评、年终总结”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分以百分制为基础进行扣分,例如对下辖河道的日常巡查不到位、排污口巡查发现不及时、信息反馈不及时、配合执法工作不到位等情况都会进行扣分。根据考核结果,对河道专管员进行评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不同等级,并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河道专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或存在严重问题的河道专管员,进行批评、甚至解除聘用关系。
总之,河道专管员的巡河工作对于维护河道的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今后镇河长办将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河道专管员巡河工作,督促各村河道专管员履行职责,加强巡查和管理,确保河道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