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致家长及教师一封信
组织机构:
组长:芦桂霞(校长 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刘志艳(副校长 全面监督、指导)
组员:陈常军(校安全办主任 宣传教育、监督管理)
孙军 (校保安 检查、疏导、管理)
管理制度:
1严禁电动自行车入校停放。
2.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时,大人小孩需正确佩戴头盔。
3.恶劣天气时,禁止骑电动车自行车上下学。
4.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5.禁止在校园内给电动车充电。
6.电动自行车要在指定位置规范停放。
抚松县特殊教育学校
2024年10月28日
编辑:陈常军
审核:芦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