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美化绿化村庄,全面打造干净整洁、美丽有序、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推动村庄面貌有效提升,建设美丽宜居新家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将古一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十一月中旬
二、整治范围
古一村辖区内全域
三、整治内容
(一)清理垃圾杂物和乱堆放。各单位、住户、商户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包环境卫生(无垃圾、杂物和乱堆放);包秩序良好(无乱挂物品、无乱搭棚架);包绿化维护(做好绿化管理养护)。对长时间无序堆放、村民不自行清理的杂物,将视为无主物进行统一清理,不作任何赔偿。
(二)治理村庄公共秩序。全面整治公路两侧、村内巷道、公共活动场所的垃圾乱堆、车辆乱停和杂物乱摆,以及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等现象。
(三)整治污水直排乱排。加强各类污水处理,严禁污水直排乱排路面、河道、沟渠等。
(四)整治村道周边农田菜园环境。全面清理农田菜园各类包装袋(瓶)、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塑料袋、泡沫箱等生活垃圾;彻底清理、更换田间菜园窝棚中有碍观瞻的各种破旧衣物、废旧广告布、烂旧塑料网等围挡物。
(五)拆除私搭乱建。依法拆除各种各类特别是在公共区域的违法违章搭盖、棚亭和建筑物、构筑物。
(六)规范禽畜养殖。加强禽畜养殖管理,严禁禽畜散养;全面清理、更换养殖窝棚中有碍观瞻的各种破旧衣物、废旧广告布、烂旧塑料网等围挡物;依法拆除严重污染环境的猪圈牛栏鸡舍等。
(七)清理已征地上的地面作物。根据硬化或绿化需要,对主要村道两旁已征土地上的地面作物进行全面清理。经提前通知后逾期不自行清理的,将视为无主物统一清除,且不作任何赔偿。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广大村民自觉行动起来,主动做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和秩序维护,积极配合人居环境整治,共同营造整洁、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
2、对拒不配合整治活动,存在妨碍、阻挠、对抗整治行动的,将由有关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龙岩市永定区城郊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