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坪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房屋买卖引起的协议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2023年12月,山阳县盛安矿业有限公司购得延坪镇青坪村矿区采矿权,并计划于2024年11月开工,为确保矿区内人员安全,当事人、盛安矿业负责人杜某与当事人、青坪村村民时某签订《房屋购买协议》,购买时某位于青坪村三岔组矿区一处土木结构瓦房,并限期时某一家搬离,后时某父亲在瓦房旁搭建临时建筑,并以无居住房屋为由要求杜某给予其5万元补偿费,杜某拒绝该要求后遂找到司法所申请调解。
接到申请后,延坪司法所所长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面对面开展调解。调解之初,双方情绪都很激动,各执一词互不让步,场面一度陷入僵局。司法所始终坚持不懈调解的基本原则,从法律和人情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轮番给双方做思想工作,逐一化解争议的焦点,在司法所所长的坚持努力下,经过整整10个小时的调解,双方逐步放下对立情绪,互相退让,同意了处理意见,并现场签订承诺书——矿区负责人杜某答应将停止开采后的房屋使用权赠送给了时某父亲,同意支付其1.5万元的临时房屋补偿费用、帮其解决了租房问题并承担每年4800元的租金,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本次纠纷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用诚心、真情排民忧、解民困的行为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矛盾纠纷无小事,延坪司法所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用心守护“小案件”里的“大民生”,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下一步,延坪司法所将继续秉持司法行政为民的宗旨,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让法治思想融入平安乡村建设,不断推动平安乡村建设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