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责任意识
杜绝高空抛物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成为了“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一个小小的物品,从高空坠落,其产生的冲击力和破坏力令人触目惊心,严重威胁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高空抛物”的杀伤力有多大?
高空抛物如同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哪怕是一个小小的鸡蛋,从十几层楼的高度抛下,也足以致人重伤;更不用说那些较重的物品,如花盆、酒瓶、砖石等,其杀伤力更是巨大。高空抛物不仅会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伤害,还会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和损失。
01 一颗四厘米长的铁钉,一旦从高空坠落,冲击力巨大,容易造成重伤;
02 一个空的饮料瓶若从十五楼抛下,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可砸破头骨,从二十五楼掉下,可致人当场死亡;
03 一颗二十克的麻将从二十楼飞下,能将路人手指砸骨折;
04 一枚六十克的鸡蛋从四楼抛下,可致人头起肿包,从八楼抛下致人头皮破裂,十八楼抛下可砸破头骨,二十五楼抛下会致人死亡。
“高空抛物”已入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高空抛物者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同时,若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整栋楼的住户可能需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为了您和他人的利益,请不要心存侥幸,切勿实施高空抛物行为。“高空抛物”不单只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等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
1.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十一)》正式施行,增加了高空抛物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杜绝“高空抛物”温馨提示
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一〇四团第二幼儿园全体师生 在此郑重呼吁:杜绝高空抛物,从你我做起!高空抛物后患无穷,居“高”,当思“危”。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杜绝高空抛物行为,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让我们的校园成为一个温馨、和谐、安全的家园!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