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的推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不仅大大减少了申请人办事环节,还实现了政务服务流程的优化,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有效解决过去“进多扇门跑多扇窗”等问题,实现办理多个事项从繁到简的变质,跨部门综合办事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可以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成安县政务服务大厅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服务窗口两个渠道办理。
过去“多”件事:办理时间28个工作日;跑动次数4次;递交材料14份;办理环节4个。
现在“一”件事:办理时间13个工作日;跑动次数1次;递交材料11份;办理环节一个。
实现数据“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
政策问答
一、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河北政务服务网办理流程
1、申请人实名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或“冀时办”APP,进入“一件事专区”,选择“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按照页面引导选择成安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人需要办理的相关事项
2、阅读“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填报须知,知晓并确认相关内容
3、所需材料和证件扫描或拍照上传
4、根据情形引导选择内容并通过预检申请条件后,填写“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表
5、线上申报结束
6、线上查看办件进度
二、开办餐饮店一件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5.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申报表
6.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8.消防安全检查(非告知承诺制)申报表
9.申请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咨询服务承诺书
10.招牌设施设置情况表(含申请单位、设置位置、平面示意图、设置规模及材质、设置时限)
11.招牌设施设置使用权(所有权)证明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又哪些条件
一、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效力相同)
二、食品经营许可
(1)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
提供户外招牌设施外观、长宽、材质、设计效果图或实景图,并承诺落实市容及安全管理责任。
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 提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2) 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经营场所除外),可不申请办理消防安全检查。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咨询电话:
0310--726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