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为切实减轻孩子假期的校外培训负担,防范校外培训“退费难”“卷款跑路”等损害家长利益的情况发生,特致信如下。
1、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习惯,提高自主学习能力,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请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要轻信有关个人和机构夸大培训效果、制造焦虑情绪的虚假宣传,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为孩子科学安排暑期学习生活,更好地陪伴孩子健康成长。
2、抵制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凡以托管、作业辅导、思维素养、戏剧表演、文学欣赏等名义,在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中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的,均属“无证办学”、逃避监管的行为。所有在居民楼、酒店等场所开办的“一对一”“一对多”等无证无照培训均属“黑机构”,其培训质量、安全卫生、疫情防控等均难以得到保障。公、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严禁从事有偿补课。暑假期间,请不要送孩子参加任何个人或机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避免因违规培训被关停、取缔给您和孩子在经济、学习上带来损失。
3、审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如确需参加艺术、体育、科技等校外非学科类培训,应从孩子兴趣爱好和个性发展出发,尊重和听取孩子的意见,合理选择孩子真正感兴趣的培训项目,不盲目攀比和跟风。请选择经属地教体、文旅、科技等主管部门核准的且资质齐全的机构参加培训。家长朋友可以通过“全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查询”板块查询培训机构合法性、经营范围等信息,理性选择经审批且合法经营的培训机构。
4、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参加非学科类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国家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切勿听信虚假广告宣传和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提防合同中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警惕培训机构以“折扣”、优惠预存等方式诱导的超前缴费行为,一次性缴纳培训费用应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且金额不超过5000元。请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缴费发票、支付截图等凭证资料,作为维权的重要依据。
如发现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利用居民住宅开展各类培训、无证无照开展培训、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等违规行为,请您通过山东“双减”举报随手拍进行举报监督,也可拨打薛城教体局举报电话:0632-4480011、4489910,属地镇街举报电话:临城街道4411609、常庄街道4431192、新城街道8668609、陶庄镇4822599、邹坞镇7550906、沙沟镇4916616、周营镇4748677、兴仁街道13562226555、兴城街道8671094、张范街道18264287206。
常庄街道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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