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课程】安全出行 幸“盔”有你——红娃实验幼儿园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良乡红娃实验幼儿园
创建于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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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朋友们您好!《北京市交通安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携手共同发布了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               

‍       在此,我们希望广大的家长朋友们,抽出宝贵时间,认真阅读这份倡议书的内容,共同为提升道路安全意识、保障骑行安全贡献力量。

         广大市民朋友:近年来,随着出行方式的多样化,电动自行车因其方便快捷广受青睐。但由于一些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对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从而大大降低了安全行车标准,增加了安全隐患。驾乘电动自行车时,最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就是头部。据统计,在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中,驾驶人或乘车人头部有80%受到碰撞,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安全头盔对头部有着最直接、最明显的保护作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伤害程度。为有效保护广大驾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人人行动起来,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践行者”。在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正确佩戴符合国标认证的安全头盔,守法安全文明骑行,杜绝各类交通违法及不文明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等行业企业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树牢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全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人人行动起来,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者”。在自身做到安全守法文明出行的同时,要主动宣传引导,督促家人和朋友驾乘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各级交通安全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响应,号召所属人员率先垂范,引领带动广大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学校要教育引导12周岁以下儿童乘坐电动自行车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人人行动起来,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监督者”。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发挥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员作用,及时劝阻身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不安全行为,积极参与各类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助推交通安全习惯养成。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安全出行,幸“盔”有你。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践行文明交通理念,为创建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首都道路交通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北京市交通安全工作部门联席会办公室  

 ‍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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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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