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是我们公路管养人员的职责,是提高公路服务效能和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
进入2024年6月以来雪野分部在巡查中发现,在管养的道路沿线附近村庄有施工队铺设管线施工现象,并经询问沿线人员得知主管道有可能占用国省道干线公路用地村里施工是上级政府安排的。分部得知情况经研究后,为了体现公路为民服务的公益性,践行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精神,决定在6月17号,组织三名同志到茶业口镇政府进行上门走访服务,经与镇政府李主席沟通了解后,李主席表示此次施工为鲁中水务公司负责,并当场联系其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其若占用公路用地施工必须到交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让其留下了联系方式及雪野分部、建维四部、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对方满口答应一定依法依规办理。
6月17号与茶业口镇政府李主席
7月17号执法人员暂扣非法施工机械设备一台
在与执法人员返回分部途中发现在S317线南栾宫村至岭东村路段,有大量机械设备准备在路边公路用地范围内施工,经询问也是为鲁中水务施工,与执法人员立刻制止,并责令所有人设备驶离现场,恢复原状。
责令非法施工设备驶离现场恢复原状
7月18号,雪野分部积极主动联系在S317线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铺设自来水管线的相关单位,经分部对公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介绍讲解与耐心细致工作,使其认识到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鲁中水务工作人员主动表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立刻主动联系补办相关手续。
7月27日鲁中水务工作人员微信转达其所准备的申请施工材料,经审阅发现提供材料严重不符合规定,分部把实际情况立刻上报。当场告知其所需材料,告诉可以咨询我们,也可以直接咨询上级单位,并告知其上级单位名称、地址、责任人、联系方式。
7月28号巡查人员发现有人在S317线K119处及S317线南栾宫村至岭东村路段,又有鲁中水务人员非法施工,与执法人员立刻制止,并责令所有人设备驶离现场,恢复原状,告知只有所需涉路施工手续办完后方可施工。
8月21日晚,鲁中水务工作人员微信转达其所准备的申请施工材料,经8月21、22号雪野分部组织人员对莱芜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穿越省道S317线路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及周边敷设供水管网情况,根据业主单位所提供的施工申请、设计方案、设计图纸、交通组织方案、处置应急方案、项目立项审批等资料,进行初步勘查,审阅发现提供材料与拟施工情况严重不符合规定,分部把实际情况立刻上报,并告知鲁中水务工作人员。
8月26号雪野分部在巡查中发现鲁中水务人员在省道S237线K12+200M至K14+900M处非法切割沥青路面。经调查询问是鲁中水务委托某能源公司破坏路面非法铺设自来水管线。由于现场非法施工人员态度恶劣、据不配合,在劝说宣传法律法规无效情况下。与公安大王庄派出所和莱芜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工作。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等待进一步处理,并在26号14点30分,成功扣押保存非法施工设备一台。
8月29号雪野分部在巡查中发现鲁中水务人员在S317线茶叶口大桥处非法占用公路用地,铺设自来水管线,立即劝阻其停止施工,告知如果确需施工需立即补办相关手续。
9月9号上午,雪野分部在巡查至S317线K137+550M处时,发现有人员在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施工,立即劝阻其停止施工,并在现场监督其恢复原样,宣讲公路保护相关法律规,告知如果确需施工需立即补办相关手续。
9月11号,雪野分部与莱芜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实地勘察鲁中水务集团省道S317线茶叶口大桥处非法占用公路用地,铺设自来水管线情况,并到鲁中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送达《违法通知书》。
9月20日晚,鲁中水务工作人员微信转达其所准备的申请施工材料,连夜审阅指出其存在问题。把审阅情况立刻上报,并按指示精神回复鲁中水务。
2024年9月23日雪野分部组织人员参加了四部路产保护室、安全室、养护室组织的对鲁中水务莱芜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拟对S317线S237线占用公路用地施工情况的初步勘察。
2024年9月24日野分部组织人员参加了四部及四部路产保护室、安全室、养护室及业主施工单位参加的对鲁中水务莱芜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拟对S317线S237线占用公路用地施工的项目施工的技术评估会。
2024年9月25、26日雪野分部组织人员,根据鲁中水务提供的涉路申请资料和23日现场协调会议精神,对鲁中水务莱芜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拟对S317线S237线占用公路用地施工情况进行初步勘察。
2024年9月27日野分部组织人员参加了中心、四部及四部路产保护室、安全室、养护室及业主施工单位组织的对鲁中水务莱芜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拟对S317线S237线占用公路用地施工的施工项目协调会。
2024年9月27日雪野分部组织人员,根据鲁中水务提供的涉路申请资料和协调会议精神,对鲁中水务莱芜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S237线占用公路用地施工情况进行实地勘察。
10月9号雪野分部对鲁中水务、能源公司先行施工路段督导检查时发现,现场存在:施工安全标志设置摆放不全不规范;施工现场设备、物料堆放比较混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现场要求其立即督促现场按照《公路养护作业规范》标准及施工技术评价报告整改,并对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涉路安全知识的宣讲。
经多次沟通协调使业主、施工单位认识到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施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公路管养部门以标准收取公路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费法定的严肃性。积极与公路部门签订了《涉路工程建设协议书》《涉路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公路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协议书》按规定一次性向财政部门指定的执收单位缴纳公路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费:435051.05元(大写:肆拾叁万伍仟零伍拾壹元零五分整)。
随着公路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的缴纳入库,莱芜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涉路工程部分已顺利开工建设。雪野分部将对鲁中水务与济南能源公司输水管线涉路施工路段加强检查督导。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对因施工损害的公路设施,提出修复整改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公路养护作业规范》标准及施工技术评价报告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