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大浪安监办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深圳市行政听政办法》等相关规定,10月24日,大浪安监办组织了2024年第十七期行政处罚集体讨论会议。另外,应急管理办(安监)主要负责人董群堂同志组织全体公职人员及组长以上工作人员学习了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相关内容。
案件评审集体讨论会重点强调了案件质量、流程、条例等内容务必严谨把关,查漏补缺完善案件。现1宗案件2万元进行细致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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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9 月 12 日,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XX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共有从业人员 176 人)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4 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深圳市XX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及《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违法行为编号 1006 的规定,对深圳市XX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