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交通安全已成为我们不可忽视的重要议题。无论是行人、驾驶员还是骑行者,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集中接送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集中攻坚整治涉校周边突出隐患,坚决守牢交通安全管理阵地,为学生出行提供安全保障,提示如下: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七条措施》的通知:
第一条严格通行管理,合理规划禁行限行区域中的第三小条要求对不宜采取禁行的小型客车严格通行速度限制(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公安机关针对性加强非现场执法力度,建立监控点位严管严查超速行为。
第二条规范车辆管理,合理施划停放停靠区域中的第二小条要求要推动合理施划临时停放区域,着力解决校门口聚集停放、乱停乱放问题。
为确保师生上放学安全,学校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校门管理的通知》(鲁教厅办函〔2024〕22号)要求,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即停即走”,确保学生“随到随进”、“随出随走”。
交通安全小知识
1.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并且左右观察,确定安全后再通过。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
2.警惕汽车盲区,教育孩子认识车辆盲区,并提醒孩子无论是玩耍还是走路都要远离车辆,尤其是远离停车场、小区出入口等车辆来往频繁的位置;
3.教育孩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遵守乘车规范,待车停稳后,有序上下车;上车后坐稳扶好,不要在车上吃东西或喝饮料;
4.提醒孩子不乘坐超员超载车,不乘坐无牌无照无证机动车辆,特别是寄宿学生假期往返注意乘车安全;
5.开私家车出行,要提前检修车辆,确保车子状况良好;不要让孩子坐副驾驶位,4岁以下儿童须坐儿童安全座椅;家长也要做到开车时系好安全带、不看手机、不酒驾、不疲劳驾驶,安全出行;
6.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驾驶人要自觉遵守高速公路通行规则,按车型、分车道,文明安全驾驶,请勿随意变道。遇事故时沉着冷静,正确处理: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这一条款明确限制了12周岁以下儿童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的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是出于安全考虑,因为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可能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反应能力和驾驶经验,骑电动车上路可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要骑电动车上路。
最后,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让我们携手共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编辑:吴书洋
审核:杨森、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