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父老乡亲:
为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采矿行为,夯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保护矿产资源的积极性,结合我镇实际,特对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举报奖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1、擅自启封已关闭取缔矿硐、废弃矿坑和潜入已停工停产停建矿硐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2、无证采矿、不按采矿许可证主采矿种开采、越界采矿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3、以生态修复、边坡治理、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等各类工程为名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4、利用企业厂房和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5、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用民用爆炸物品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奖励方式
对积极举报、直接提供相关线索或协助打击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不包括相关部门已掌握的线索),根据违法事实的严重性和可追溯性,对举报人(同一线索第一位提供人)给予200元至1000元的现金奖励。经核查后被举报行为不实或不属于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行为的不予奖励;违法行为在被举报前已被查处的情形不予奖励;举报人与违法行为主体恶意串通进行举报的不予奖励;举报人为公职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的信息不予奖励。对虚假举报、泄露信息、打击报复干扰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三、举报受理
举报电话:0379-66628028
我们郑重承诺,将严格保护提供线索人员的个人信息,确保举报人的安全和权益。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