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业务种类
代理业务是中国工商银行接受政府部门、国家政策性银行、企事业单位等具有法定资格的委托人的委托,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划拨(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回收本息或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一种中间业务。目前我行代理业务的种类有:代理票据业务、代理收付款业务、代理现金业务、代理现金管理、网上银行代理业务、代理财政收付业务、代理期货业务、代理基金保险销售业务、速汇款、工银e缴费、工银e企付等。
案例分享
1、代发工资逆流程。2024年.7.23日系统提取到某支行营业室代发其民政局代发工资异常,经查询其民政局代发工资账户明细发现该代发工资内部户接收当地财政支付中心转入3600元的时间为14:21:12,但该笔资金银行提交时间却是09:58:25,网点未在确保单位代发资金已存入我行代发工资专用银行内部户的情况下,先通过代理业务传输系统提交代发工资数据资文件。查询机构风险视图,该网点近一个月共触发6条历史风险信息,均评定为风险事件。
2、保险公司人员驻点“私单”.2020年2月9日,其七旬母亲去某银行办业务时,该网点工作人员热情的向老人推荐了一款“理财”产品,并成功让老人购买,本金为12万元。三年后,其母去支行提取购买的保本分红理财产品时,却被该银行告知无法兑付。 客户表示,其母把12万的养老钱都买成这个理财产品,现在该兑付了,却被该告知“无法兑付”,该支行相关负责人称“对该理财产品毫不知情,该产品属于诈骗。”并让老人不要再找银行。 结果致电该银行全国客服电话咨询时发现,该行近几年并未发售该理财产品。通过采访相关知情人士得知,监管部门还未叫停银保驻点销售时,保险公司业务员还可驻点银行网点卖保险产品。而上述产品则为某人寿保险业务员在该银行网点卖的“私单”,“可能涉嫌欺诈”。
3、双录不规范、未解释清楚。近期,网络上热搜事件——养老钱放银行竟越存越少?8旬老汉把毕生积蓄定期存入银行到期后竟变成了理财保险。银行人员口头承诺该笔存款,保本保息。到期后,竟亏损7万,让老人无法接受。记者前往银行了解情况,某银行工作人员声称当时办理时,与老人说明该理财保险的情况,老人同意后签字办理,且办理时有监控实时录像,可以调取录像作证。老人同意调取录像,查看责任在谁?结果,某银行因无法提供录像,互相推诿责任,将原因归咎于自身权限不够,无法调取,需申报上级。
风险点
代发工资业务风险隐患:一是制作文件。存在代客制作代理支付数据文件现象;二是协议签订。代发工资协议维护不及时;三是交接资料。代发文件资料交接不规范;四是上传数据。未及时将代发数据文件上传业务处理中心进行处理,造成代发工资未及时发放。
代理“基保理”风险隐患:一是保险公司驻点;二是双录不规范;三是存在骗保行为。
管控措施
代发工资业务: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行文件要求与代发单位进行协议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二是严格代发工资交接资料管理;三是做好代发工资客户端管理,要求我行网点卸载代发工资客户端,并将软件内代发单位档案彻底删除;四是加强检查。查看我行代发工资岗位人员使用办公室抽屉、保险柜等,有无代企业保管U盾盾的情况。强化检查,确保辖内网点代发工资业务稳健发展。
代理“基保理”业务: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深入加强业务培训,使我行代理人员及时掌握业务知识和相应的宣传技能;客户经理人员应及时、主动为客户提供基保理宣传资料,业务宣传要规范,不得欺骗、误导客户;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投保人及购买我行产品人员的风险提示,将基保理的收益风险及提前退保风险明确告知投保人,充分尊重投保人的意愿;宣传的效果要达到既不能损害客户的利益,也不能影响我行的社会信誉。二是加强保险公司人员的管理。应监管部门要求,不再允许保险公司人员驻点商业银行网点,同时规定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合作的保险公司原则上不超过3家。 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产品等其他产品混淆销售,不得以中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等方式进行误导销售。三是加强客户经理人员自律性,不能利用职业便利强迫、引诱投保人购买保险;不能随意变更保险代理业务操作流程;不能私下与保险公司营销员进行买单卖单。对于违规操作代理业务,给我行造成资金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