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2024年10月23日下午,唐山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举行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
学生入场
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唐山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法治副校长、唐山市丰润区看守所朱建国指导员,唐山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法治副校长、监狱干警魏大鹏警官,天城公益法治宣讲团发起人穆春宇、唐山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党总支李利书记、 李海明校长、肖国芝副校长、郑兆伟副校长、罗海燕副校长及全体七、八年级师生,共计2400余人。
14点整,在全校师生满怀期待中、在李旺主任激情澎湃的主持中,唐山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正式启动。
大会第一项 颁发聘书
根据学校法治安全工作的需要,唐山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兹聘请朱建国同志和魏大鹏同志为我校法治副校长,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李利书记和李海明校长为朱建国指导员和魏大鹏警官颁发聘书。
大会第二项:法治宣讲
天城公益法治宣讲团发起人穆春宇团长致辞。
穆春宇团长勉励全体同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能够主动和善待人和尊重他人,能够积极上进和懂得感恩,让自己成为受人尊敬和令人称赞的人。
唐山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法治副校长、唐山市丰润区看守所朱建国指导员宣讲。
朱建国指导员作了以《预防校园霸凌 做知法敬法好学生》为主题的宣讲,主要围绕树立远大崇高的理想信念、学会控制自己情绪、矛盾发生时做好局势控制等方面展开。
在讲解过程中,朱建国指导员注重与同学们的互动交流,通过提问、案例分析等方式,引导同学们积极思考,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唐山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法治副校长、监狱干警魏大鹏警官宣讲。
魏大鹏警官作了以《如何拒做电诈“工具人”》为主题的宣讲,主要围绕关于青少年如何防止参与、陷入电诈骗局的“四个拒绝”——即拒绝“买卖电话卡和银行账户”、拒绝“帮助取现”、拒绝“搭建虚拟拨号设备”和拒绝“冒充客服电话引流”。
魏大鹏警官结合青少年年龄阶段特点,用一个个鲜活的事例,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述了陷入违法行为的恶劣后果。同时,他针对青少年阶段的违法犯罪特点进行了深入剖析,并给出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法。
二位警官详细阐述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及严重危害,针对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给出了具体的建议,通过真实案例分析,揭示了骗子的惯用伎俩和受害者的心理弱点,提醒大家时刻保持警惕也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自觉守法,怎样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使在场同学深受教育。
在场学生认真听会
学生听会
大会第三项:学生代表讲话
八年级1班李佳蒙同学作为学生代表谈谈法制宣讲感受。
李佳蒙同学分享了从今天的宣讲活动中学习到的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和遇到校园欺凌时应该如何做的心得体会。
学生代表八年级1班李佳蒙同学讲话
大会第四项:全体同学宣誓
八年级22班贾昊天同学带领全体同学宣誓:
我是三十八中学生,我会遵守宪法和法律,勤奋学习、团结友爱、遵守校规校纪,告别不良行为习惯,谨防电信诈骗,拒绝校园欺凌,远离违法犯罪,争做文明中学生。
八年级22班贾昊天同学领誓
全体学生集体宣誓
大会第五项:条幅签字
各班同学代表在“预防校园欺凌,争做文明学生”条幅前签字。
学生代表签字
大会第六项:李海明校长致辞
宣讲活动结束后,唐山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校长李海明作总结致辞。
李海明校长指出,我校开展法治心得撰写活动,全体师生要真正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在校园生活中开展和谐班级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和谐友爱的良好氛围。拒绝校园欺凌,坚决不做欺凌者。正确处理问题,要学会通过正当途径,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敬畏法纪,防微杜渐,一定要严守校规校纪,敬畏纪律法律,坚决做到有错必改,警钟长鸣。呼吁全体同学携手共进,共同打造一个和谐、安全、美好的校园环境。
通过本次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不仅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还培养了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社会责任感。今后,我校将继续探索更多创新的教学方式,为学生们提供更多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让法治教育深入人心,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让我们在法治光辉的照耀下,携手并进,为实现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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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路平
初审:罗海燕 鲍柏林 李 旺
审核:李 利 李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