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闽江源小学关于禁止学生违规骑自行车致家长的一封信

建宁县闽江源小学
创建于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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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关系到家庭的幸福。作为孩子的守护者,我们不仅要保障孩子的学习,更要保障孩子的安全!近年来,中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由此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让人担忧,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建宁县闽江源小学特作如下告知:  

骑行年龄需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小学生违规骑行的危害

1.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2.孩子们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3.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电动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4.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车速较快,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追逐打闹等。这些行为,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文明交通倡议

1.请家长们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管理好手机,严禁让子女骑行自行车、共享单车、电动车上路。

2.请家长们对学生骑乘自行车、共享单车和电动车的错误行为,务必进行严肃教育并告知其行为的危害性。

3.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违规违法为学生购买和提供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

4.家长应督促孩子按时回家,减少孩子在路途的逗留时间,避免让他们接触到共享单车。

5.教育孩子学习骑行自行车时,须有家长陪同,且在小区内部道路上确保安全进行。

6.发现有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骑行单车要及时加以劝阻与制止,必要时可通知民警现场处理。

7.全体家长在带孩子外出时需注重榜样作用,要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不违法载人、行至岔路口注意观察交通路况等。

安全是快乐、幸福、健康的首要因素。让我们家校携手,共同教育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让平安伴随每位孩子,每个家庭!



建宁县闽江源小学  

2024年10月23日   

(图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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