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交大队宝汉中队召开以案促改暨队伍建设推进会

李新
创建于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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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支队、大队10.23会议精神,认真汲取孙万牢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深刻教训,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队伍建设和民辅警廉洁自律能力,10月23日下午,宝汉中队召开以案促改暨队伍建设推进会。会议由中队教导员史建平同志主持,中队所有人员参加。

      会上由史建平同志宣读了中队《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通报了今年以来我市交警系统违法违纪案例,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会议要求,全体民辅警都要以案为鉴,对镜反思,认真查找、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汲取教训,以此次以案促改为契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慎独、慎初、慎行,从内心深处筑牢自觉抵制贪欲引诱的防线,真正将廉洁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最后,史建平同志强调,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筑牢廉洁防线。首先班子成员务必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自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党纪政纪,始终保持警钟长鸣,不仅约束自己,更要带好家人。二是要构筑思想防线,保住做人底线。全体民辅警要充分认识到警示教育的重要性,立足自身岗位,正确对待名利,从司空见惯的小事和小节抓起,要常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做一个清白的人,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履职尽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中队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自觉把廉洁自律抓在手,放在心,恪守“不去为”、“不能为”、“不愿为”、“不敢为”的原则,永葆清正廉洁本色,管好“八小时”内外的自己,为民辅警做出表率,踏实干事,清白做人,真正把担子担起来,各负其责,各尽其责,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高质量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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