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典型事迹之五:饶剑峰  汕头市江西商会澄海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阿杰
创建于10-22
阅读 530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饶剑峰,澄海区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澄海区人民医院麻醉医师、检察院听证员、汕头市江西商会澄海办事处(分会)会长、汕头市江西商会澄海办事处(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更好地为身处异乡的老乡排忧解难,饶剑峰2021年积极向区司法局申请成立汕头市江西商会澄海办事处(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会调委会),聘任9名调解员。商会调委会获批成立以来,饶剑峰作为调委会主任,积极开展普法和调解工作,解答法律咨询100多人次,成功调处涉江西籍人员矛盾纠纷38件(欠薪纠纷11件,交通事故纠纷9件,房屋、店铺租赁纠纷7件,劳动争议纠纷9件,溺水身亡纠纷1件,家庭矛盾纠纷1件),其中防止群体性事件5起。


  起步·调解在路上


  “2004年的夏天,我大学毕业后成为澄海区人民医院的一名麻醉医生,作为外来人员,我深深感受到初到异乡的孤独。只要碰到江西籍老乡,我都会倍感亲切,主动交谈。在外听到乡音,仿佛回到家乡,让我轻松不少,更快适应了当地的工作和生活。”饶剑峰谈起他初到异乡时的感受感慨道。随着时间的推移,饶剑峰认识的老乡越来越多,交谈也不断深入,他发现不少异乡人和他初到异乡的感受一样,于是有了一个念头,想组织一个聚合老乡人气的平台,大家能在同一屋檐下,叙乡情、话发展、谋合作,更好地奉献社会、承担责任。恰好饶剑峰在与老乡交谈时了解到汕头市还有个江西商会,为了让在澄海区的老乡也能享受到便利,经多方奔走,于2018年1月经澄海区民政局批准成立了汕头市江西商会的分支—汕头市江西商会澄海办事处(分会)(以下简称江西商会澄海分会)。江西商会澄海分会成立后,吸引众多到澄海务工、创业、生活的江西人员,分会就如一个包容的大家族,时刻为有需要帮助的成员敞开大门,正如饶剑峰所描述,通过商会牵头,成员们各取所需,团结互助,资源互补,以强带弱,共谋发展。


  2021年6月初,他接到澄海区法院执行局领导的电话,告知有宗涉江西籍老乡租房纠纷需要分会出面协助。当时情况危急,现场有两名江西籍老乡有轻生的念头,时间紧迫,饶剑峰只身一人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上到楼顶,用一口熟练的江西话跟2位老乡表明自己是一名江西籍调解员,同是一个地方的老乡,有什么难处可尽管告知,并答应他们江西商会澄海分会将全程参与协助调解,消解他们的顾虑。经过与澄海法院、澄华司法所、西门社区调委会多方沟通,耐心说服,最终顺利把2位老乡带下楼。在取得当事人信任后得知:2019年3月份,3位江西籍老乡合伙一栋自建房做出租屋,合同期8年,已租了2年3个月左右。因受疫情影响,生意连续亏本,拖欠租金。房东就此事于2021年初向凤西法庭提起诉讼,进行庭前调解,要求租户必须5月底交清房租。后因租户未能按时执行,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实地了解情况,当事人误以为法院来强制执行,出现了过激行为。在交流中,饶剑峰利用乡音获取共情优势,让当事人放下戒备,消除对抗的局势,逐步打消当事人轻生念头,得知当事人并非恶意拖欠,主要是因为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亏损严重。破冰后饶剑峰向3位老乡明确履约责任,顺水推舟做了多场思想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在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顺利解决一起涉稳纠纷,破解案件执行难题。


  这起纠纷的顺利解决让饶剑峰内心成就感满满,本身就乐于助人的他对于调解工作有了更深的感悟和兴趣,他认为在调解中,除了下“实功”,也要用对“巧劲”,一口乡音、一份乡情正是最大的招牌。“碰到纠纷时,陌生的环境加上自己一个人在外打拼的孤独,更加束手无策,在这个时候能听到熟悉的家乡话,就会有了归属感,也就会慢慢放下戒备,打破交流的壁垒,提高调解效率,加快解纷进程。”于是他下定决心在调解领域扎根下来。2021年9月,在澄海区司法局的批准下,江西商会澄海办事处(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饶剑峰被推荐为商会调委会主任。他尽心尽职,用着一口亲切的乡音,安抚了无数老乡在维权过程中产生的激动情绪,也正是他饱含着“老乡利益无小事”的情怀,再小的矛盾也都当成要事,从不厌烦。他始终认为,这是作为一名调解员的责任,而每次看到老乡满意的表情、听到老乡一句感激的谢谢,是他孜孜不倦做好工作的精神动力。


  探索·调解在路上


  经历大大小小的调解后,饶剑峰认为有了商会调委会特色招牌之后,还必须把调解工作当成具有条理性、系统性的过程。他总结出可行易操作的“3x3=0”调解法,第一个“3”指说通“情理”、讲通“法理”、聊顺“事理”;第二个“3”指的是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以朋友亲人、对方当事人、调解员的三重角度的转换,和当事人进行交流调解,让当事人能够客观看待纠纷;“0”指实现零矛盾、零纠纷。调解员一开始以当事人相对亲密的关系方的角度与之对话,对当事人的情绪进行安抚,走进当事人的内心,让当事人愿意将内心的激愤、无奈、纠纷等负面情绪发泄出来,松动积压在当事人心里的“疙瘩”,为后续理性客观解决纠纷做好铺垫,再用“情理”展开,阐明对事件过程的发展要合情合理;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调解员以对方当事人的角度想法进行分析,让当事人换个角度,思考相对应的一方是如何进行衡量,在考虑自己的难处时,也要客观看待事物存在、变化和发展规律,聊顺理清当下的“事理”,才能顺理成章地解决纠纷;最后,回归调解员的身份,以第三方的角度来讲通“法理”,说通“情理”、聊顺“事理”之后,也要在“法理”的框架内进行调解,从法律层面评判当事人双方的主张或请求有无法律依据。


  谈到印象中比较深刻的调解经历,饶剑峰回想起2022年9月的一宗涉及工人死亡赔偿的聚众围堵纠纷。当天晚上饶剑峰接到区委政法委领导的电话,告知溪南镇某工地一位江西籍建筑工人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坠楼死亡。事故发生后,镇政府派员将死者送往区殡仪馆。死者家属及老乡们接到消息后情绪十分激动,聚集了150多老乡在区殡仪馆门外,与施工方对峙。由于当时又是疫情防控严峻时刻,希望商会调委会协助调解并尽快帮忙疏散乡亲们。商会调委会接到协助调解通知后,作为调委会主任的饶剑峰带领6名都昌籍会员(调解员)迅速到场并积极配合区、镇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做好工作,充分发挥地缘、情缘、亲缘优势,倾听当事人诉求,缓和当事人情绪,做好集聚者的思想疏导工作,迅速劝退了大部分集聚者,只留下死者家属代表若干人,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就死者善后事宜进行协商。第二天上午,商会调委会组织调解员赶到殡仪馆门口时,发现陆续又有江西都昌籍人聚集。为防止群体事件再次发生,商会调委会安排2位都昌籍调解员与死者家属同吃住,作为死者家属在异乡“最亲”的人进行情绪疏导,预防家属因丧父之痛出现的过激行为,并且在疏导情绪的时候也摆出“情理”,告知家属该结果的发生固然可悲,但是解决矛盾靠聚集围堵是“治标不治本”,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谈判才是行之有效的办法。经过三天四次调解,商会调委会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疏散调解现场的集聚老乡,稳控调解现场,在调解的过程中,双方一开始也因赔偿数额相差过大而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员向死者家属分析了施工方的角度,以及摆出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提供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告知死者家属在法律层面上的赔偿数额范围。与此同时,调解员也向施工方叙法普法,并告知死者是其家中顶梁柱,他出现意外是任何人都难以接受的,建议要基于人道主义做出适当的让步。最后,在三种角度的巧妙转换加之“法理、事理、情理”三把尺子,帮助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圆满化解这起江西籍工人意外坠亡引起的矛盾纠纷,成功疏导聚集的死者家属及老乡们150多人,将一场群体性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深化·调解在路上


  饶剑峰为了能在调解工作上“尽善尽美”,长远地服务有需要的务工人员,他认为应从“思、地、人、事”上“创四新”。“思”是多反思调解方法,源源不断在原有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而不能长久吃旧经验的“老本”,要与当下的经济、社会、潮流相适应。作为调解员应对自己不断加码,力求调解方法走在前列。“地”指不断规范与创新商会调委会办公场地,做好场地的氛围布置和调解文化宣传,调解场地的舒适性,可以增强视觉上的冲击力和情感上的亲和力,帮助当事人静心、净脑,在平静温馨的气氛中敞开心扉进行交谈、消除隔阂,而调解室的规范性又能让当事人看到一把隐形“法律的尺子”,调解的场地不仅仅是一间简单的房间,而是一处可以走进当事人内心的港湾。“人”指不断广纳贤才,丰富调解员队伍,饶剑峰认为在调解工作中,“单打独斗”无法长久,应鼓励新人积极参与到调解工作中,以老带新的传帮带方式,让调解员能够从生到熟到优,成长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调解员。“事”指面对广而细的调解事,应在原有的知识体系上不断学习新事物,不断提升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司法局等有关部门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班,苦钻业务,虚心请教,力争将乡音乡情融入法律法规等调解知识,熟练运用在调解中,提高解纷效率。


  饶剑峰认为,调解之路漫漫亦灿灿,在力促商会调委会规范化、法治化运作的同时,还要在创新性和便利性上有更大的突破,使商会调委会“双轨并行”,不断向上向好发展。他今后也会朝着这个方向不断深耕,有效为辖区营商环境“减负”,不断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助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阅读 530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