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意见指出,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固本之策,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筑牢安全底板、守牢安全底线。
提升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能力。首先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应急管理的积极性,平时组团服务,应急时就地入列。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制,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职责,完善调度指挥、会商研判、业务保障等设施设备和系统,确保上下贯通、一体应对。抓好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提高基层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提高事前预警能力,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监测手段,提高预警精准度,实现从人防、技防向智防提升。做实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重点检查,做好日常巡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自查等制度,突出防御重点,盯紧基层末梢。综合运用派驻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和“四不两直”等方式,提升乡镇(街道)执法效能。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强化“互联网+执法”,推动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发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加强专家指导服务。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和技能培训,强化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增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完善救援力量体系,优化队伍布局,构建“综合+专业+社会”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推动力量下沉、保障下倾。鼓励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发挥有关部门、群团组织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等作用,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救援技能培训,举办技能竞赛,组织实施分级分类测评。加强队伍正规化管理,建立人员选配、值班备勤、应急响应、指挥调度、训练演练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