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就业优先战略发布重要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为着力点,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为底线,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实现劳动者工作稳定、收入合理、保障可靠、职业安全等,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促进就业,要以市场为主体。市场经济稳定、产业兴旺是实现高质量就业的重要前提,维护市场秩序,不断提高政府政策制定水平、法律监管水平、经济服务水平,完善市场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维护就业市场公平,扶持中小微企业,鼓励各领域企业转型升级,释放发展潜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供更高质量就业岗位。
促进就业,要以劳动者为重心。促进市场化就业,完善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培训升学等政策,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位于县乡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推出一批适应乡村全面振兴需要的新职业,注重引导外出人才返乡、城市人才下乡创业,实施以工代赈,加快形成双向流动、互融互通的统筹城乡就业格局。
促进就业,要以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为抓手。要着力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就业水平,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科学研判人力资源发展趋势,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根据社会需要、产业需求、职业开发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将就业状况作为办学资源配置、教育质量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实行红黄牌提示制度。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以高质量就业促高质量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才能蒸蒸日上,社会才能更加安定,国家未来才能一片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