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有志,国家有望。为了表彰在学习、道德、劳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少先队员、共青团员,树立榜样,激励全校师生积极向上,大安中学近日开展了第一批“争星章”评选活动。
评选范围
全校在校学生均可参与评选,按照年级分为初一部、初二部、初三部三个组别。
评选种类:优秀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共青团员。
评选条件
优秀少先队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积极参与少先队活动,表现出色; 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 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优秀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学习成绩优异,名列前茅; 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艺术活动,全面发展。
优秀共青团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具备正式团员身份; 积极参与团队活动,表现出色; 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 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每两周评选一次,被评选人只要有违纪通报记录且没有撤消的为直接否决。对如有违纪、不能够起到带带头引领作用的进行摘星、撤消评优表彰处理。
评选程序
1. 根据班级得分确定班级推荐名额,各班班主任负责组织班级推荐,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
2. 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需填写《优秀评选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公平。
4. 评审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5. 对于评选出的优秀少先队员和优秀学生,学校将进行表彰。
现场表彰
学校团委书记秦书记宣读第一批“争星章”活动星级学生表彰名单。
张守全校长等学校领导给获星章的11名同学颁发星章。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全校师生对获得星章的同学们表示热烈祝贺。
“星章”意义
小小奖章汇聚大大能量,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希望大安中学的队员们能够通过本次“争星章”活动,踔厉奋发,昂首向前,展现新时代优秀少年的风采!
单位|大安镇大安中学
编辑|周娜
初审|张兴国
复审|徐彬
终审|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