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力有效民生保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聚焦落实“四个更大”等重要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新质生产力发展为支撑,以公共资源均衡高效配置为抓手,坚持整体谋划和重点突破相统一,努力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式现代化要求、具有福建特色的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新路。
因地制宜推进乡镇建设。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县城为中心,统筹乡镇规划建设,强化乡镇联城带村的作用,有序推进乡镇片区联建,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功能有效提升。人口、产业、资源条件较好的镇,独立或通过强强联合、以强带弱等片区联建方式,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辐射能力的中心镇,作为县城的重要补充。人口规模小且净流出的乡镇,鼓励抱团发展,兜牢民生、安全基本底线。
统筹城乡公共服务高效配置。坚持公共服务跟着人口走,着力优化公共服务布局,推动城乡之间优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中心城区坚持公共服务提质扩容和功能疏解并举,着力提升辐射能力。拓展区积极承接中心城区因发展空间不足需外迁的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主动承办分校、分院、分馆、分中心,提升新城新区人口集聚能力。支持设区市副中心参照中心城区标准配套建设高能级的公共服务设施。优先提升县城和经济强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持续下沉,实现乡镇和建制村基本公共服务广覆盖。拓展智慧公共服务应用场景,利用信息化手段向山区县和乡镇、农村推送优质教育、医疗、文化服务等资源。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城乡融合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省委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各地党委和政府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大统筹力度,有序整合、推进各级各部门各类试点示范工作。发展路径清晰、具有典型意义的县率先开展设区市副中心、强县城、县域副中心等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省级予以指导,市县两级共同推进实施。坚持质量优先、好中选优,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将乡镇片区联建、村庄跨村联建等纳入其中。推动试点地区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对工作成果突出的试点地区在资金项目、要素资源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