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层减负,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筑牢安全底板、守牢安全底线,中办国办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能力、提高基层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等。在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强调要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为此打下了制度基础。
要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过频过繁问题,严格规范从基层借调干部,加强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进一步理顺基层权责,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精简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注重创建示范实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具有一定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激励担当作为,有更多精力抓落实。
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戒掉“形式主义”。要完善救援力量体系,鼓励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必须戒掉形式主义,才能求真务实,才能在工作中从实际出发,避免出现我们自娱自乐,群众看我们自娱自乐,而于工作、于社会、于百姓毫无益处。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搞政治作秀,不为政绩弄虚作假,不唯数据论,沉下基层,了解基层、了解群众,避免脱离基层、脱离群众,不出现“上级发文件,下级编瞎话”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
为基层减负,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切实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法院 刘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