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8日,昆明市五华区莲华小学五年级5班第六十一期家长进课堂主题活动如期开展。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爱与法”——懂爱方能知法、守法,活动邀请到了北京大铭律师事务所昆明分所苏小红律师主讲。
一、活动目的
- 通过生动的法治故事和案例分析,引导学生认识到学法的重要性,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 在了解法律的同时,引导学生学会爱、尊重他人,爱自己,培养他们的道德情操和社会责任感。
- 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成为遵纪守法、懂得爱与尊重的新时代公民。
二、活动过程
(一)、主题内容宣讲与互动
苏小红老师主要从“爱”、“法”和“防止侵害”等三个大的方面,引导同学们认识到学法的重要性,并讲授了有关法律知识和应对措施。
1、什么是爱?怎么区分不同种类的爱?
2、什么是法律?民法典赋予我们个人的人格权利有哪些?
法律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在所有人格权利中,苏小红老师重点讲解了生命权,引导同学们正确认识“烦恼”、生命至上、阳光积极、永远相信自己是最棒的等内容。
他引用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让同学们正确认识生命、理解生命、对待生命。
3、防止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本节内容主要告诉孩子们什么是校园霸凌?怎样应对霸凌?并通过案例讲述了什么猥亵(性骚扰)以及应对措施。
整个过程中,苏小红老师以生动的法治故事和案例分析为引子,增加了相关内容的趣味性和生动性;同时穿插互动环节,如提问、小组讨论等,增强了同学们的参与感和理解力。
整个课程严肃中带着活泼、生动,同学们积极参与,发表自己的看法。让同学们印象深刻,收获颇丰。
(二)、宣誓仪式
按苏老师课程内容安排,由班长何奕萱同学带领全班同学共同宣誓,承诺关爱自己、做积极阳光的自己、珍爱身边的人或物、学会用法律武器,与侵害自己的不法行为做斗争。
下面来看看同学们阳光积极、充满正能量的宣誓!
最后,班主任杨老师对活动进行了总结,鼓励家长们和学生们继续关注和参与法制教育活动。
三、活动收获
通过此次“爱与法——懂爱方能知法、守法”普法教育思政课主题活动:
- 让同学们学习了“什么是爱”、“区分正能量的爱和负能量的爱”、“学会爱自己”、“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有哪些”以及“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等方面的内容。
- 培养了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
- 为同学们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引领了正确的方向。
- 让他们从“爱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