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一小学全体教师: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学校现就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请老师们科学合理安排好教育教学活动,精心备课、上课,注意劳逸结合;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相关师德要求,严守职业操守,规范从教,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杜绝言行失范,注意仪表,着装得体,精神面貌好;增强法制观念,廉洁从教;尊重家长,有效沟通;做好双减、五项管理的宣传和教育管理工作;时刻关注学生,用爱心和耐心关爱学生,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严肃纪律要求
1.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2.严禁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3.严禁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4.严禁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5.严禁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6.严禁组织、参与校外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是保障学校有序发展的根本标准,是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希望全校教师恪守教书育人本分,坚定廉洁自律准则,赤诚且勇敢,群行且致远!
最后祝全校教职工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一小学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