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4 年长春市中小学综合学科教师 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的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课标,提升全市综合学科教师业务素养 和能力水平,促进学科教师专业能力发展,扎实做好教学评一 致性研究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4 年长春市中小学综合学 科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与学科
小学段( 10 个学科):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科技 、综 合实践活动 、 劳动教育 、 德育 、 心理健康 、 生命安全 、 民族 团结。
初中段( 11 个学科):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科技 、综 合实践活动 、 劳动教育 、 德育 、 心理健康 、 生命安全 、 民族 团结 、三防教育。
高中段(9 个学科): 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 综 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德育、心理健康、通用技术。
特殊教育: 小学 、初中 、 高中全学科。
二、参与条件
1.参与者必须为专任学科教师或承担学科教学任务的教 师 ,连续从事本学科教学满 3 年。
2.参与教师在政治素养 、 师德和专业素质方面须达到以 下要求:
(1) 牢记为党育人 、 为 国育才的初心使命 , 为人师表, 热爱教学工作 ,具有优秀的师德素养。
(2) 拥有广博而坚实的学科(专业) 知识 、教育学科专 业知识。
(3) 拥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优秀的教学技能。 3.连续三年继续教育合格。
4.参与者原则上至少具备以下资格中一项:
( 1 ) 经长春市基础教育研究 中 心审批备案 的市级以上 (含市级) 教科研活动获奖。
(2) 市级以上(含市级) 骨干教师。
(3) 市级以上(含市级) 学科带头人。
5.每个参评者每次只能参评一个学科, 不得跨学科参评。
三、活动奖项
1.奖项: 活动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指导教师奖(每名 一等奖教师限报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不能兼得)。
2.各学科最终获奖人数: 小学段(10 个学科)
初中段( 11 个学科)
高中段(9 个学科)+特殊教育
四 、推选名额分配
1. 义务教育段名额分配
长春市中小学综合学科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以本区本学科 教师总数的适当比例确立为本区本学科参赛人数。
具体参赛名额见下表: (小学段 10 个学科)
(初中段 11 个学科)
2.高中段名额分配:每所学校最多报 5 人。( 注:同一学科 最多报 1 人)
3.特殊教育名额分配:每所学校报 2 人。
五 、活动流程
1. 区(校)级推选: 区(校)组织初选,择优推报。
2.材料报送:
按下列要求报送参加活动教师的相关材料:
( 1 )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
(2)《长春市中小学综合学科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申报表》。
(3)《长春市中小学综合学科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教师信息汇 总表》。
请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学科指定邮箱(另行通知)。
3.评选
(1)笔试
笔试闭卷考试,内容包含新课标相关理论占 20%,学科专业 知识占 80%。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按 30%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