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禁塑工作成效,9月1日以来琼山区优化日常巡查工作,采用“巡查--执法”联动工作模式,并在此模式下进行简易执法,严厉打击社会面违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持续推进禁塑工作,现曝光一批在简易执法下现场处罚的典型案例,以起警示震慑作用。
01、海口琼山百胜一家果蔬店违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
10月16日,琼山区禁塑办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滨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滨江中队对滨江街道新兴路开展禁塑检查时发现,海口琼山百胜一家果蔬店存在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现象,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规定,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罚没,罚款200元。
02、海口琼山陈精丹餐饮店违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
10月16日,琼山区禁塑办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滨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滨江中队对滨江街道新兴路开展禁塑检查时发现,海口琼山陈精丹餐饮店存在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现象,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规定,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罚没,罚款200元。
03、海口琼山吴厨好味快餐餐饮店违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
10月16日,琼山区禁塑办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滨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滨江中队对滨江街道新兴路开展禁塑检查时发现,海口琼山吴厨好味快餐餐饮店存在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现象,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规定,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罚没,罚款200元。
04、海口琼山林来益蔬菜摊违规使用一次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
10月15日,琼山区禁塑办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府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府城中队对培龙农贸市场开展禁塑检查时发现,海口琼山林来益蔬菜摊存在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现象,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规定,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罚没,罚款200元。
05、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培龙市场内猪肉摊违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
10月15日,琼山区禁塑办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府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府城中队对培龙农贸市场开展禁塑检查时发现,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培龙市场内猪肉摊存在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现象,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规定,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罚没,罚款200元。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检查监督执法力度,保持禁塑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通过加强禁塑宣传,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等方式,向商户和群众宣传禁塑法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