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滨州中支以案说险-别让您的保单发生失效风险!

用户15477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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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简介

       郭先生于2016年3月7日为郭太太购买了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缴费期15年,已经交费7年。2024年该单应缴第8期保险费,续期服务人员多次电话联系栗先生,郭先生每次都是爽快地表示按期缴费,可就是迟迟未交。

        续期服务人员后上门服务了解到的情况是:客户因近年受疫情影响,生意滑坡,资金周转不便,该单保费到现在没有筹集到。经过一番沟通、交流,郭先生表示等手头宽裕了再缴保费。

      续期服务人员考虑到郭太太已经56岁,正是需要保险保障的时候,一旦不能在宽限期内缴纳保险费保单就会失效,而保单复效的话不仅仅要缴纳复效利息还会接受公司核保,如果客户身体状况异常,很有可能会被拒保,客户就会与保险失之交臂。

       客服人员将保单的相关利益和失效风险再度仔细向郭先生做了讲解。郭先生夫妇认识到了风险所在,通过多方努力,在宽限期的前三天缴纳了保险费,避免了保单失效风险。

       案例分析

       郭先生如果因经济原因未能如期交纳保险费,按照保单约定保险合同将中止。保险合同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合同效力中止后两年内可以办理复效,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未达成复效协议的,保险合同将永久失效。在办理复效时,投保人需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保险公司会进行核保,核保通过的可以恢复保单效力。核保过程中保险公司也会根据被保险人身体状况做出拒保、加费、责任免除等决定。

         风险提示

        保单是一份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的正式保险合同,保单失效不仅仅只是补缴保费,投保人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保险保障,甚至影响到保险合同的存续。在次郑重提示大家,了解和把握好保单的“宽限期”,别让保单承受失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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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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