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由新建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医保局、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镇卫生院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专班,对全镇村卫生室、药店基本医疗服务质量、药物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围绕村卫生室、药店的医疗服务是否符合规范,药品的采购、储存、效期,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执行情况等工作开展督查,通过现场查看、调阅资料等方式,全面评估了村卫生室、药店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专班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并与村卫生室负责人、药店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通过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各村卫生室、药店纷纷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为全镇居民提供更加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编辑:龚 雪
一审:秦 芸
二审:付 洪
三审:陆俊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