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中支以案说险:等待期出险无法理赔

用户15477367
创建于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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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周女士在我司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后不久,周女士在单位组织的体检中发现肺部阴影,医院复查后确诊肺癌。周女士确诊癌症在90天等待期内,根据合同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被保险人确诊患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无息退还保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案例分析

     等待期,也称为观察期,一般出现在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约定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产品中,保险消费者投保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内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等待期的设置是为了防止投保人逆选择的道德风险,保护其他保险消费者的利益。

        本案中周女士的保险产品,在保险条款中已明确约定了等待期出险不予赔付,刘女士确诊疾病不在保险保障范围内。

        温馨提示

       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理解“等待期”“责任免除”等保险条款中约定的相关事项,以免在投保后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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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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