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第三中学关于中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车、摩托车致家长一封信

王飞
创建于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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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         

‍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上因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摩托车而造成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事故现场触目惊心,多少花季生命就此凋零,为确保学生生命健康安全,恳请所有家长高度重视并协助配合学校工作!

一、中学生骑电动车危害 

‍1.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

‍2.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较差,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电动车一般车速较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中学生骑电动车搭载其他同学,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小则引发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大则给彼此家庭带来不可逆的伤害。

‍5.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危险动作,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

‍6.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7.为了逃避学校检查,学生会在电动车后备箱里放手机、香烟、管制道具等违禁物品。

二、正确认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因此,未满法定年龄驾驶自行车、电动车上路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酿成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应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如果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未成年人违法也要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违法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责任。

三、我校关于学生骑行电动车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1.学校一律不准学生骑电摩托上下学。这是学校的明确要求和校规。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骑电动车上下学的学生,一定要保证一人一车,佩戴安全头盔,凡是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教育之后仍然有骑行电动车的,学校将约谈家长,到校共同教育,并对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家长在带孩子外出时需注重榜样作用,要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不违法载人、行至岔路口注意观察交通路况等。

‍4.学校提倡学生骑自行车和坐公交车。家校距离远的,可由家长接送。事关学生生命安全,请家长做好教育引导,特别是周末、假期和放学后,家长也应按照平时要求来要求学生。

孩子的安全是每个家庭的最大心愿,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影响孩子,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最后,祝广大家长朋友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撰稿排版:高艳辉

初审:王飞

终审:刘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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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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