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校园欺凌,为成长护航——记定安县第三小学校外辅员进校园进行“防欺凌”主题讲座活动简报

朱古丽
创建于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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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是文明的殿堂,是知识的摇篮,是我们成长的乐园。

为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青少年主动学法、自觉守法、敢于用法,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从源头预防校园霸凌,创建和谐校园。

2024年10月15日上午,由团县委牵头组织校外辅导员到我校开展“防校园欺凌”主题讲座。此次活动邀请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严永虹律师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从同学们渴望的眼神中,我们看到了“学法”“守法”刻不容缓。

严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起因、表现、危害以及应对措施。她告诫同学们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更不要做附和者和旁观者。引导同学们正确看待校园欺凌,并告诉同学们如果真的遇到校园欺凌首先要保持镇定;其次要学会求救,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并且告诉同学们在学校不要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最后告诉同学们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老师,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1.粗言秽语、辱骂欺侮,中伤、讥讽、贬低受害者。

2.打架斗殴,对受害者进行人身攻击。

3.损环受害者的书本、衣物等个人财产。

4.恐吓、威协、胁迫受害者做其不想做、不愿做的事。

5.网上传播谣言,进行人身玫击等。

同学们积极回答严律师的问题

频频发生的校园欺凌打破了校园里原本属于我们的宁静与和谐。为了不让校园这方净土成为另一个“江湖”,为了不让我们的“花季”变成“花祭”。我们要坚决向校园欺凌说“不”!我们要做到

①不崇拜欺凌文化,要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②不参与校园欺凌。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不充当校园欺凌行为中帮凶。

③注重心理的健康发展。要保持乐观的心态,主动与他人沟通,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④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施暴者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无知,这是校园欺凌产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既要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也要以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学生的自救措施

应对暴力,我们必须增强五个意识:

第一,要有守法的意识。违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要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三,要有方法和策略意识。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切记不能蛮干。

第四,要有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巧为的意识。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他人实施救助。

第五,要有强烈的报告意识和证据意识。及时上报并注意搜集证据,以便在需要的时候出示。

同学们认真在做笔记。

通过这次法治讲座,我校的学生受到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校园的和谐与安全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和维护。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坚决对校园欺凌说“不”!让爱与尊重成为我们校园的主旋律,让每一个心灵都能在阳光下自由飞翔。

策划:少先队大队部

编辑:朱海丽

审核:胡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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