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兖州区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且未在外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等。参保不受户籍限制,非本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
二、缴费标准(一)全市统一筹资标准,每人每年400元。(二)政府资助参保人员:1、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 和 70 周岁以上老人(1954年12月31日前出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区级政府予以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2、2016 年1月 22日前确定的农村独女及双女户父母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享受政府补助,其中 2016年1月 22日及以后再生育的,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政府补助;2016年1月22日及以后新出现的农村独女及双女户不享受政府补助。3、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280元定额补贴。上述人员中,属于政策规定免缴费人群的,剩余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负担;不属于政策规定免缴费人群的,除医疗救助资金补贴外,参保人需自行缴纳120元的个人缴费部分。
三、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2024年9月1日至12月25日为集中缴纳时间,在此期间缴费人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上的“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爱山东APP和银行柜面、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也可以到村(居)委会服务点由帮办员协助办理缴费。2024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进行数据汇总统计,期间城乡居民仍可参保缴费。
四、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集中缴费期按期缴纳医疗保险的人员和免缴费资格认定的特殊人群人员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错过集中缴费期补缴医疗保险的(2025年1月1日后缴费的),居民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根据国家和省市参保长效机制文件,自2025 年度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2024年9月-12月)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举例:
1、假如参保人在2024年9月-12月期间未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2025年9月-12 月缴纳了2026年居民医保费后,将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即自2026年4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假如参保人 2025年至2027年连续3年未参保,2027年9月-12月参加了2028 年度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3个月固定等待期+变动等待期(断缴年份-1)=5 个月,自2028年6月1日起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