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6日,我所收到编号为DH6101002024100506476的12345工单,市民反映:其表扬新城区自强路派出所卫警官,市民把手机丢失,警官帮助其找到,办事认真负责并且办事效率高,市民特此提出表扬。望相关部门阅知。
10月5日13时20分,自强路派出所民警接到该市民求助:市民在大明宫遗址公园内游玩时,自己的手机丢失。民警通过市民在公园游玩路线锁定丢失范围,查找监控后发现该游客在骑观光自行车拍照后未将手机保存好,导致掉落。游客利用国庆假期专门到西安旅游,发生此事情绪十分激动,民警帮其缓解情绪后,在民警的引导下,将手机设置为丢失模式。14时20分,民警尝试拨通该手机号码,向捡拾手机的游客言明利害关系后,14时40分将手机物归原主。
2024年10月7日,自强路派出所民警卫亮与市民联系了解情况,经核实,市民反映的情况与事实相符。民警对其来电表示感谢,并表示保护群众安全是我们应该做的,市民的赞扬是对民警工作的肯定。市民表示满意。